口腔医学系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2-03-11 点击数:

实训室是开展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。为了维护实训的正常秩序,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遵循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加强安全防范意识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,消除隐患。

二、强化责任管理,明确实训室安全管理职责。实训室实行专人管理、专人负责。每天下班前,必须检查门窗、电源是否关闭,确保无安全隐患。

三、如遇突发公共事件,管理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,减少损失,救治伤员,组织学生疏散、撤离,并及时报告。

四、严格执行设备保管、使用的有关规定,确保财产安全。

五、严禁在实训室内自行更改或设置各种电源。严禁未经允许使用明火或其他加热设备。

六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品进入实训室,维修电源要请电工进行,维修设备时要及时切断电源。

七、加强安全教育,提高警惕性。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,严格管理消防设施,分布在实训室内的消防器械不得移动。坚持定明清查制度,如过期失效应及时更换,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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