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借还制度。实验室设立仪器设备借用登记簿,校内人员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,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。借用前要检查仪器设备的外观、性能是否完好。借用人确认后,签字领用。
二、外单位借用仪器,须持单位介绍信,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后,方可通过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,定期归还。
三、小型仪器设备外借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,对逾期不还者,由实验室主任根据情况予以相应处理。
四、归还的仪器设备,实验室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,若有丢失或损坏按规定由借用人承担相应费用。
五、所有仪器设备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期限,以保证正常流通,充分发挥其效益。